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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月 30 日结束,1 月 31 日开始放寒假, 3 月 1 日办理入学手续,3 月 2日正式行课。
一、放假安排
春季学期:2月12日—13日办理入学手续,2月14日正式行课,7月5日开始放暑假,教学时间共20 周。
二、课程设置
(一)各县(区)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本教学时间安排意见,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和放假时间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和规范作息时间,不得以任何名目、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、双休日集体补课;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、提前结束课程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适时有效监督,加强日常管理。
(二)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阶段劳动与
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13〕263号)相关要求,从2013 年秋季学期起,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 7—9 年级设置劳动与技术课程门类,每周开设1课时,所需课时在7—9年级数学、英语课时中调剂安排,调整后的《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(2013年修订)》(附后)。按照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》(川教〔2011〕64号)要求,从 2012 年秋季学期起,每年均从小学、初中、高中的起始年级按要求开设书法教育课。各县(区)教育局和中小学要从学生和学校的实际出发,安排好劳动与技术课、书法课等课程的课时。
(三)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,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和安全工作,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,科学安排节假日、劳动技术教育、社会实践和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,减轻学生课业负担,促进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,合理安排放假前的工作和学生假期生活。一是加强法纪教育。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
进行一次法制纪律教育,要求学生知法、守法、遵守社会公德,切实防止学生在假期中出现违法犯罪行为。二是加强安全教育。学校要通过给家长(或监护人)写一封信,告之假期安全注意事项,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假期安全教育,履行监护责任。要教育学生不得私自下河(塘)洗澡,防止上当受骗,注意出行安全等。三是开展好“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,秋季开学后,采取多种形式上好以“中国梦”为主题的“开学第一课”。四是各校放假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,安排部署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。放假期间,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,确保信息畅通,严防财产被盗事件。同时,各校要利用假期抓好对校舍和设施设备的排查维修工作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新学期顺利安全开学。
春季学期:3月1日办理入学手续,3月2日正式行课,7月5日开始放暑假,教学时间共18周。
到第一学期老生开学时间为9月1日,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9日。
全市中小学自7月13日(周一)开始放暑假,8月31日(周一)开学。幼儿园暑假实行轮休制,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安排。
市教委要求,各中小学校暑期要健全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要加强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,要求中小学生暑期做到不到池塘、湖泊中去游泳,防止发生溺水事件;不乘坐“三无”车辆和超员、超速车辆,防止发生交通事故;不去网吧、游戏厅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严禁涉足的场所;外出旅游尽量避开人员密集的场所,防止发生踩踏事件。
春季学期:3月1日办理入学手续,3月2日正式行课,7月5日开始放暑假,教学时间共18周。
暑假放假和秋季季开学时间已经确定。其中,中小学7月11日起放假,9月1日正式行课。
学生于7月7日开始放假,于9月1日、2日报到注册,9月3日正式行课;教职工于7月7日开始轮休,9月1日开始上班。